违反新冠肺炎预防措施的条文可被罚款1000令吉或坐牢不超过6个月。
宪报颁布,违反措施的机构,则主任、管理人员、秘书和官员可同时被提控。
今日《2020年预防及控制疾病条例》(本地疾病感染措施)宪报公佈。
该条例是与政府所宣布的行动限制指示同步执行,限制令将在3月31日结束。
宪报禁止个人离开所在州属。
“任何人不得从一个感染地区到另外一个感染地区,除非有关人等获得警方的书面同意。”
获得批准的情况包括,执行官方职务;必要的服务需求;购买、供应或输送日常用品和食品;健康与医疗服务;总监所批准的特别情况。
宪报上也禁止宗教、运动、休闲、社交以及文化为目的的集会。
丧礼或下葬仪式只允许最低出席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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