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行动限制令影响 邦莫达夫妇收贿案展延


随着政府昨晚宣布我国实施行动限制令,沙巴巫统主席邦莫达和夫人芝芝依仄蒂的收贿案审讯,也宣告展延。

地庭法官罗兹娜是在批准邦莫达夫妇的律师古马兰德兰根据上述限制令所提出的申请后,腾空整个3月的审讯。

古马兰德兰今日在审讯开始前说,他必需回到槟城,以处理一些行政事务,因为其位于槟州的律师事务所,将在明天关闭。

“随着首相(慕尤丁)昨日的宣布,我们必需回到槟州,以处理律所的行政事务,比如支付薪水给职员,以及必需向客户说明他们的案件。

“邦莫达也是京那巴当岸区国会议员,也必需回到沙巴,因为他有责任照顾他的选区。”

罗兹娜说,法庭仍未接到来自主簿署的指示是否关闭法庭。

她随后指示控方继续引导第5名证人供证。

在完成供证程序后,罗兹娜指示控辨双方进入内庭,以择定新的审讯日期。

另外,副检察司法德利告诉记者,法庭定于4月10日续审。

61岁的邦莫达在去年5月3日因涉嫌收贿280万令吉,作为让联邦土地统一及复兴局(Felcra)获批投资1亿5000万令吉大众信托基金的报酬,因此面对3项控罪,他皆不认罪。

第一项控状指邦莫达当时身为联邦土地统一及复兴局非执行主席,通过41岁妻子芝芝依仄蒂,为了本身向大众信托基金经纪马希阿都哈密(38岁)收取220万令吉现金贿赂。

他被控收取上述贿金,以作为获得第二财政部长批准联邦土地统一及复兴局投资1亿5000万令吉大众信托基金产品的报酬。

他被控于2015年6月12日中午12时30分及下午5时,在美拉华蒂花园大众银行分行犯下上述罪行。

第二项控状指邦莫达通过芝芝依仄蒂名下的大众回教财富成长基金户口,向马希阿都哈米收取26万2500令吉现金贿赂,作为获得第二财政部长批准联邦土地统一及复兴局投资1亿5000万令吉大众信托基金产品的报酬。

第三项控状则指邦莫达通过芝芝依仄蒂名下的大众益德系列基金,向大众信托基金经纪诺海里(42岁)收取33万7500令吉现金贿赂,作为相同用途的报酬。

他被控于2015年6月19日中午12时16分及12时28分,在相同地点犯罪。

他因此被控抵触2009年大马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17(a)条文(通过代理提供或接受贿赂),一旦罪成,可在相同法令第24(1)条文下被判不超过20年监禁,以及不少于贿金5倍或1万令吉罚款,视何者为高。

职业为演员的芝芝依仄蒂在同一天,面对3项与丈夫串谋在相同地点、日期和时间收取280万令吉贿金的控罪,因此被控抵触2009年大马反贪污委员会第28(1)(c)条文(串谋),一旦罪成,可在相同法令第24(1)条文下被判不超过20年监禁,以及罚款不超过贿金5倍或1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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