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局向纳吉追讨逾16亿税款 法庭敲定417听审


吉隆坡高庭择定4月17日开始听审内陆税收局的申请,即向前首相纳吉追讨16亿9000万令吉未缴税款。(档案照:透视大马)

吉隆坡高庭择定4月17日开始听审内陆税收局的申请,即向前首相纳吉追讨16亿9000万令吉未缴税款。

法官阿末巴仄今日择定听审日期。内陆税收局代表律师为莫哈末纳比尔,而纳吉代表律师则是法汉沙费。

法庭今日作出简易判决(summary judgment),即法庭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不经全面审讯对一方当事人进行的速判速决。

在法庭没有发现“特殊情况”中止诉讼之后,内陆税收局提出有关的申请。

前首相纳吉不断向内陆税收局上诉委员会申请,重新评估税收。

去年6月,政府通过内陆税收局向纳吉提出诉讼,要求纳吉缴付16亿9000万令吉的未缴税款。

从判决当天开始,辩方需缴付这笔欠税的5%年利息,堂费和法庭认为适合的其他赔偿。

纳吉在去年3月未能按照内陆税收局的初步要求缴纳附加税额14亿7000万令吉后,较后内陆税收局即提出诉讼。

4月份的税额增加10%即1亿4700万令吉,5月份又增加了5%即8000万令吉。

在纳吉未能在通知日发出起30天内支付首笔款项14亿7000万令吉后,根据《内陆税收局法令》第103条文将征收10%的利息。

纳吉去年7月在脸书帖文称,有关款项是捐款,而捐款可以获得免税。

纳吉在与一马公司有关的五5项案件中面对42项刑事指控,目前3项指控审判正在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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