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逃富商刘特佐于2015年向反贪会录供时,否认本身控制SRC国际公司或前首相纳吉的个人银行账户。
反贪会官员陈英萍(Ting Ing Ping,译音)今日将有关口供呈堂为证据,她也是SRC国际公司案件的辩方证人。
纳吉涉嫌在2014至2015年期间透过其个人银行账户接收4200万令吉的公共资金,而被控7项罪名。
反贪会是于2015年11月27日在阿布扎比向刘特佐录供。2015年年中,有报导指一笔与一马发展公司相关的1亿8100万美元(约26亿令吉)资金流入纳吉的个人银行账户。
刘特佐在这份长达26页的口供中否认了本身的影响力,以及对一马发展公司相关人物的熟悉程度。
虽然他承认认识纳吉,但他否认本身对他人没有影响力,而他只是向纳吉提供有关一马发展公司及SRC国际公司的建议。
“我所记得的是,首相可能跟我讨论过一马发展公司和SRC国际公司。首相可能问过我的意见,但和其他大马人一样,我会提供我的意见,但我没有决策权,我不会在我无权做的事情上替别人做任何决定。”
刘特佐否认在2011至2015年期间,授权使用纳吉的5个大马银行来往账户,其中3个是SRC案件审讯中受审。
刘特佐也否认本身管理纳吉信用卡的支出和付款,这些信用卡曾于2014年在夏威夷檀香山的香奈儿商店中购买奢侈品。
“我没有授权或使用这些账户。我不知道首相在大马银行有多少张信用卡,我也没用授权管理他的支出。”
“据我所知,我不知道他的信用卡付款情况,以及账户的收入来源。”
“据我所知,我也不知道一马发展公司或SRC国际公司的资金是否存入账户。”
在展示与负责处理纳吉和SRC国际公司的账户的大马银行公关经理余金萍(Joanna Yu )的电话聊天信息时,刘特佐前后否认了76次,并透露:“据我所知,我不记得这样的对话,我也不明白信息的内容。”
“因此,我不承认这些信息是来自于我。”
刘特佐说,他不相信纳吉的授权持有人SRC国际公司首席执行员聂菲沙管理纳吉的银行账户。
此前,余金萍在供证时强调,聂菲沙和刘特佐曾针对纳吉的银行账户向她发出指示,包括为账户充值以防止支票被弹回。
案件续审,承审法官是莫哈末纳兹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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