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分吸毒者、贩毒者及毒驴罪行 刘伟强:确保获公正审判


透视大马

刘伟强透露,当局执法活动应集中于大规模走私及贩运毒品活动。(摄影: Nazir Sufari)

吸毒者、贩毒者及毒驴的罪行须进行区分,以确保各造获得公正的审判。

首相署部长刘伟强透露,当局执法活动应集中于大规模走私及贩运毒品活动。

他表示,我们经常看到执法单位在行动中充公价值30亿令吉的毒品,却没有逮捕任何幕后操纵者或嫌犯。

“但在另一种情况,一名人士因贩运16克、15克毒品而被捕及提控上庭,之后被执行死刑。”

他今日出席2019年人权日后在新闻发布会上说:“与此同时,充公了30亿令吉的毒品却没有逮捕幕后操纵者。所以,这是怎么回事?在处理此类问题时,我们需区分贩毒者、吸毒者及毒驴的罪行。”

他说,吸毒者确实必须被判处重刑,但同时需首先区分罪行。

他相信,有些贩毒者并不是吸毒者或毒驴,而是出于商业目的而犯下罪行。

“因此,他们需在贩运毒品的罪名下受到惩罚。”

据报导,刘伟强于今年1月建议审查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的数个条文,以纠正现有的刑罚。

他曾建议,通过社会健康角度看待毒品的使用,并由卫生领域进行监督,而非通过刑事司法系统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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