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淡米尔之虎”嫌犯控诉在扣留期间遭到虐待一事,内政部长慕尤丁力挺警方,否认警方曾虐待及恐吓嫌犯。
不过,他也表明内政部会彻查这项严重的指控。
“我已经向全国总警长了解此事,负责相关工作的警察指称这是毫无根据的指控。”
“当他们(嫌犯)被与律师见面,并且被带到内庭见法官,他们都不曾申诉被打和受虐待。”
慕尤丁也是土著团结党主席,他是今日陪同希盟候选人卡麦尼到丹绒比艾国会议席补选提名中心后,接收记者访问时,这么指出。
“这是我截至昨晚(周五,1日)所得到的汇报……不要因为一两个人的片面之词而采取行动。”
“肯定必须调查此事。这是严重的指控,我已经要求总警长仔细调查,不会等闲视之。”
57岁杂货商店主苏巴马廉,以及28岁废铁回收业者卡拉穆格兰申诉在扣留期间遭不良对待、虐待以及恐吓。
在国家安全法下被扣捕的“淡米尔之虎”嫌犯,其中10人于10月29日分别在柔佛、马六甲、雪兰莪、霹雳和槟城地庭面控。
周四(30日),他们再次被带到法庭,面对加控罪状。
10名被告分别是在刑事法典130(J)条文下(支持恐怖分子恐怖行为)被提控,同样被指支持恐怖组织“淡米尔之虎”。
另外2名被告苏巴马廉(57岁,杂货店东主)及苏列斯古玛(43岁,甲市政厅市议员),则在刑事法典第130J(1)(a)条文(支持恐怖组织)下被提控。
一旦罪成,可被罚终身监禁,或坐牢不超过30年,或罚款,或充公用于支持或有意支持恐怖活动的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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