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陆税收局正向前首相纳吉的女儿诺雅娜追讨2011年至2017年期间,约1030万令吉的税所得税。
根据《每日新闻》报道,税收局已于7月24日入禀法庭申请传讯令(Writ of Summons),向诺雅娜追讨1033万5292令吉36仙。
莎阿南副主簿官SS 玛丽妮已经择定9月12日进行案件管理。
根据传讯令,诺雅娜从2011年至2017年收入为243万694令吉74仙; 2万6613令吉24仙; 601万1957令吉64仙; 27万1832令吉92仙; 4万8526令吉98仙; 13万595令吉21仙以及2万1084令吉39仙。
根据1967年所得税法令103条文,被告没有在接获估税通知书后缴付税务,就会被征收10%的增额罚款。
从2011年至2017年期间的10%的增额为24万3069令吉47仙; 2661令吉32仙;60万1195令吉76仙; 2万7183令吉29仙;4852令吉69仙,1万3759令吉52仙以及2108令吉43仙。
内陆税收局说,在诺雅娜没有在60天内支付税务,再被征收另外5%的增额,这导致诺雅娜必须支付的税务增至13万3688令吉21仙; 1463令吉72仙;33万657令吉67仙;1万4950令吉81仙,2668令吉98仙;7567令吉73仙以及1159令吉64仙。
根据传讯令:“原告有权力追讨被拖犬的税务,包括被告应缴纳税务的增额。”
这笔1030万令吉的税务包括从裁决日开始的每年5%的利率,直至欠款悉数还清,以及法庭认为任何适合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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