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乏监督制衡与透明度 经济学者建议废除州首长机构


苏正义

戈梅斯批评首长机构的体制下与中央没有联系,且没有监督制衡、透明和负责制度。(档案照:透视大马)

马大经济学教授泰瑞斯戈梅斯强调,大马并不需要州首长机构(Chief Minister Inc),也无需给予首长直接控制官联公司。

“对我来说,州首长机构是我们所不需要的,废除吧。”

他批评,首长机构的体制下与中央没有联系,且没有监督制衡、透明和负责制度。

“而且首长机构和经济发展机构的作业也有所重叠。”

他说,州经济发展局概念提出之初,中央政府和州发展局之间是有联系的,就是通过经济策划单位,包括中央官员出任发展局董事。

“所以在政策衔接上,在中央和州政府方面就会有协调。”

戈梅斯说,州经济发展局有来自官僚领域、中央政府和州经济负责任单位组成,且由首席部长或州务大臣出任主席,起着监督制衡的效果。

“但是各州之后陆续成立首长机构,一些情况下甚至是没有董事,而是直接受到首长的控制。”

他说,经济发展局属于官僚控制且与中央有所联系,反之首长机构则是由政治环管控,且是将权力集中在自己手上。

“这不是一个好事,而且我们也需要反思,我们是否真的需要首长机构,和它的实际用途。”

“我呼吁重组首长机构和经济发展局,让经济发展局变得更有前瞻性,如何创建和中央之间的关系,让中央和州政府政策可以协调。”

戈梅斯认为,在州政府和中央政府来自同一阵营的情况下,其实要进行协调并不难。

他强调,这只会对州属有利,有系统打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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