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及法律专家强调,联邦政府必须履行大选前的承诺,分拆总检察长的刑事检控角色,避免发生利益冲突。
马来亚大学法律教师古迪尔星说,这是非常重要的举措,因为总检察长是政府的首席律师,是负责执行内阁指示的行政官员。
“若内阁成员犯错,总检察长将处于非常为难的处境。”
今年6月6日,著名律师汤米托马斯受委为我国总检察长。
联邦宪法第145条文阐明,总检察长同时身兼为政府提供法律意见及行使刑事权限的要职。
古迪尔认为,由总检察长负责刑事检控,可能发生利益冲突的问题,而最显著的例子,就是前总检察长阿班迪阿里为前首相纳吉洗脱了一个大马发展有限公司弊案嫌疑。
无论如何,要分割总检察长及检控官的职务,需要一定的时间来完成,因为这当中涉及修正法律以及设立新的检控署。
古迪尔认为,可以通过一个由国会批准成立的特别委员会,遴选出检控官的人选。
他补充:“首相绝对不能涉及遴选及委任程序。”
宪法律师苏仁德拉强调,首相向国家元首建议检控官人选时,必须遵守委员会的决定。
“不过,当涉及刑事司法政策及引渡的课题时,总检察长及检控官就需要合作及沟通。”
他说:“若处理妥当,我国将拥有一个独立的检控官,可自由独立地做决定,包括对付内阁成员的行动。”
汤米托马斯在出任总检察长时曾承诺将推动将检控权从总检察长的职务分割出来。
“尽管我已不是大马律师公会的会员,但我的立场与律师公会是一致的,我乐见政府的改革。”
汤米托马斯补充:“我觉得这涉及一定的程序,也会相当耗时。”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