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阁同意降低投票年龄至18岁


在经历改朝换代后,我国再次迎接重大的改变,内阁已经同意将降低投票年龄至18岁。

青体部长赛沙迪指出,要落实降低投票年龄至18岁,必须在国会修宪。

他披露,这项改变将赋予国内青年权力,特别是对国家的行政管理有直接的发言权。

“要降低投票年龄,必须在下议院获得2/3多数议员的支持。我将与下议院各政党年轻领袖会面,以寻求修宪通过。”

青体部长赛沙迪是在一项新闻发布会上作出的上述宣布。

首相敦马哈迪曾扬言,希望联盟政府可能建议选民投票年龄从21岁调低至18岁。

他认为,在第14届大选,年轻选民表现出强烈的政治意识,使国阵执政60年后被推翻。因此,降低投票年龄的建议值得考虑。

目前全球国家包括美国、英国、澳洲、印度、伊朗,印尼、菲律宾、泰国和柬埔寨,都已把投票年龄降低至18岁,以鼓励更多年轻选民参与国家的民主建设,提早关心公共事务。

在马来西亚,成年的年龄是18岁,这意味着可以开车、结婚、签订合同,并在成年人法庭上受审。但“联邦宪法”第119条第(1)款规定投票资格是21岁的公民。

自2017年开始以来,一群自称为18岁青年选民,要求把选民投票年龄从21岁降至18岁, 并指青年是国内最大的年龄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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