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玛被控拒捕不获保释 罪成或监禁2年


嘉玛被控抵触刑事法典第224条文(抗拒或阻碍对其他人之合法拘留);一旦罪成,会面对监禁2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摄影:Hasnoor Hussain)

逃往印尼约一个月后被捕并遣送回马的巫统大港区部主席嘉玛尤诺斯,今日被控上安邦推事庭,面对拒捕罪名。

他被控抵触刑事法典第224条文(抗拒或阻碍对其他人之合法拘留);一旦罪成,会面对监禁2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推事莫哈末菲道斯不允许嘉玛保释外出,同时也定案本月30日过堂并提呈相关文件。

嘉玛的代表律师依扎安里说,嘉玛已经被带往双溪毛糯监狱扣留。

嘉玛今日乘搭的MH710班机,被押送回国,他于下午2时50分抵达吉隆坡国际机场。

身穿黑色连衣帽和蓝色的牛仔裤嘉玛尤诺斯双手被拷,在警员护送下押往推事庭。


若想留言,请订阅或登录。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