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首相纳吉今日被反贪污委员会提控上庭,尽管面对4项控状,包括3项在刑事法典第409条文下的失信罪名,及1项滥用SRC国际有限公司8400万令吉的罪名,惟他否认有罪,并要求审讯!
高庭法官苏菲安阿都拉萨负责承审。
汤米托马斯向高庭表示,控方不会反对辩方的保释申请。
他说:“尽管这并非必须给予保释的案件(non bailable),但控方不会反对法庭给予保释。我们要求400万令吉和两名本地担保人,并要求保释金以现金形式缴付,也要求被告交出护照。”
辩方律师沙菲益提出抗议,指保释不是惩罚,金额应当合理。
他阐明,指纳吉有意逃走的谣言乃无稽之谈。
“保释金额应该合理,给予保释不是为了惩戒,要求保释的原因是为了确保被告出庭受审。没有人认为我的当事人有潜逃风险(flight risk)。”
沙菲益要求把保释金额降低至50万至80万令吉,但同意两名担保人和交出护照的保释条件。
他解释,纳吉持有两本护照,并承诺他的当事人若需因公出国的话,将向法庭申请。
“多数首相都持有两本护照,他会交出两本护照。”
“我们对此案很有信心,并希望尽快展开审讯。”
无论如何,汤米托马斯捍卫400万令吉保释金的要求,并认为合理的(reasonable)的金额。
“实现正义有多种考虑,不能只从被告的角度出发。我们也必须从宪法、公共利益和法庭的角度来考量。”
沙菲益坚持被告无法筹得400万现金作为保释金,表示交由法官裁量。
“我们想筹钱,但迟至昨晚才得知此事。如今要拿出这么大笔现金,我们真的做不到。只能交由法官凭良知裁定。”
法官决定把保释金降至100万令吉,并勒令纳吉交出所有两本外交护照。
“法庭认为,在公平和正义的原则下,保释金额应为100万令吉。”
法官也允许被告分期缴付保释金,其中50万令吉现金必须今日缴清,另外50万令吉则可延至下周一(7月9日)才交付给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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