墓地上演活春宫 中年男女被捕延扣3天


槟城亚依淡峇都眼东华人义山近日发生一起引起社会哗然的事件。一对中年男女被指在墓园内做出不雅举动,过程遭人拍摄并上传社交媒体,警方接获投报后迅速采取行动,将两人逮捕归案。

警方接投报后连夜逮捕两人

东北县警区主任阿都罗萨证实,警方于23日中午12时05分接获一名69岁本地男子的投报,指社交媒体流传一段视频,画面显示一对男女在墓地作出不雅行为。

警方随即展开调查,并于当晚8时35分在打枪埔一带的某座组屋,逮捕37岁涉案女子。随后在晚上11时10分,于新港垄尾路一带的建筑前,逮捕58岁涉案男子。

阿都罗萨表示,两名嫌犯均为本地公民,并非早前传闻的外籍人士。两人在接受盘问时已承认涉案。

法庭批准延扣 援引多法条调查

两名嫌犯于24日上午被警方带往乔治市推事庭申请延扣。推事纳德拉顿批准警方延扣两人3天,从24日起至26日,以协助进一步调查。

阿都罗萨指出,初步调查显示,这起事件于3月22日在亚依淡峇都眼东华人义山发生。

近日社交媒体疯传一段38秒视频,画面显示一名男子全身赤裸、背对镜头,另一名女子则下半身赤裸,坐在墓地石墩上。

视频中,一名华裔女子一边拍摄一边大喊:“抓到了,这个人已经在墓园裸体好几次了。”画面显示,男子随后不慌不忙穿上裤子,拍摄者则大声指责:“这里可是人们祭拜先人的地方!”

男子其后向拍摄者道歉,惟对方未予接受,并表示将把视频交由警方处理。

槟城联合福建公冢董事会主席谢清渊证实,事发地点为该会管理旗下的其中一处墓园,该会已就此事报警。

警方援引多项法令调查

警方目前援引刑事法典第294(a)条文(在公共场所作出猥亵行为)、第509条文(蓄意侮辱他人贞洁),以及1998年通讯与多媒体法令第233条文(不当使用网络设备或网络服务)展开调查。

随着两名嫌犯悉数落网并进入司法程序,这起闹得沸沸扬扬的坟场事件将交由法律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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