慕尤丁庭上不认罪 控方:资金流入政党非个人口袋


前首相慕尤丁涉嫌在选择性招标计划中滥用职权及洗黑钱一案,今日在吉隆坡高庭正式开审。控方在开庭陈词中强调,虽然涉案的数百万令吉资金并未流入慕尤丁个人口袋,但他当时身兼首相与土团党主席,对相关资金具有“间接利益”。

现年79岁的慕尤丁也是巴莪国会议员。他今早在妻子潘斯里诺莱妮陪同下,于8时40分左右抵达法庭。土团党代署理主席阿末费沙及总秘书阿兹敏阿里等党领袖也到场声援。

控方修改第四项控状金额,慕尤丁否认有罪

法庭程序于上午9时开始,在主控官旺沙哈鲁丁副检察司的要求下,法官诺鲁维娜批准修改慕尤丁第四项滥用职权控状的涉贪金额。原指向商人阿兹曼索取1200万令吉贿赂的控状,现修改为480万令吉。

经过此次修订,慕尤丁所涉及的4项滥权罪总金额,从2亿3250万令吉减至2亿2530万令吉。慕尤丁在聆听修改后的控状后,向法庭表示不认罪。

旺沙哈鲁丁在开庭陈词中指出,控方将证明,如果不是慕尤丁同时担任首相和土团党主席,土团党不可能获得这笔高达数亿令吉的资金。他强调,慕尤丁与选择性招标计划拥有间接利益关系。

控方也将提呈证据,证明时任财政部长东姑查夫鲁是依据慕尤丁的会议纪要做出转账。旺沙哈鲁丁补充,查夫鲁本人及其政治盟友巫统并未从有关交易中获得任何个人利益。

控方预计在此案中传召约30名证人,并提供书面、直接和间接证据。

案件背景:涉4项滥权及3项洗黑钱控状

慕尤丁面对4项滥用职权控状,被指在2020年3月1日至2021年8月20日担任首相期间,于首相署滥用职权,从Bukhary Equity私人有限公司、Nepturis私人有限公司、Mamfor私人有限公司及商人阿兹曼等方面,为土团党索取总额2亿2530万令吉的贿赂。

此案在2009年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23(1)条文下提控,一旦罪成,可被判最高20年监禁,以及不少于贿金5倍或1万令吉(视何者为高)的罚款。

此外,慕尤丁也面对3项洗黑钱控状,被指在2021年2月至2022年7月期间,将来自Bukhary Equity的2亿令吉非法收益转入土团党的银行账户。一旦罪成,可被判最高15年监禁,以及不少于非法收益金额5倍或500万令吉(视何者为高)的罚款。

慕尤丁的辩护律师团由郑宝德、阿米尔韩沙及古玛仁登率领。案件审讯预计将持续一段时间。

案件历时:从无罪到重审

慕尤丁曾在2023年4月入禀申请撤销4项控状,高庭同年8月以控状含糊为由宣判他无罪释放。但上诉庭在2024年2月批准控方上诉,指示案件发还重审。之后,慕尤丁向上诉庭提出的司法检讨申请也遭驳回。

2025年8月,慕尤丁向总检察署提呈陈情书寻求撤销控罪,但同年10月遭总检察署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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