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首相任期10年的修宪案在国会下议院仅差两票未能通过,国际透明组织大马分会(TI-M)呼吁落实切实可行的制度改革,以强化国会的出席问责制。
该组织主席雷蒙蓝指出,这些改革对于提高透明度至关重要,因为这可以防止不当行为、加强民主监督,并恢复公众信任。
建议每日公布议员出席记录
国际透明组织大马分会建议,在议会召开期间每日公布国会议员的出席和请假记录,并将其分为“出席”、“请假缺席”和“无请假缺席”三类,并在规定时间内向公众公开。
“该会还敦促国会正式承认某些需要更高出席率的投票类别,包括宪法修正案、拨款和预算投票、信任或不信任动议以及结构性治理改革。”
雷蒙今天发表文告表示:“对于此类投票,缺席理由应以书面形式提交并公开。”
无正当理由缺席应受处分
雷蒙指出,该会还建议对无正当理由缺席实施比例合理、以规则为基础且一致的后果,包括必须向公众作出说明、必要时提交至国会特权委员会、根据适用的法律和行政框架进行结构化经济扣罚,以及党内纪律处分。
他敦促在长期缺席的情况下,联邦宪法第52(1)条文应被一致适用。
他强调,如果一名国会议员连续6个月无故缺席所有会议,议会应将该条款视为一项宪法保障措施,而非象征性措施。
他表示,在重要的国家表决中,议员缺席不应成为常态。议会不能容忍在塑造宪法框架和国家治理的决策过程中出现可避免的缺席,从而赢得公众的信任。
制度改革需落实而非仅提案
“制度改革需要的不仅仅是提交提案。法律要求民选代表以负责任、透明和始终如一的方式履行其职责。”
该会呼吁国会加强出席机制的透明度,并呼吁所有国会议员,无论执政党还是反对党,都应认真履行民主责任。
“大马的民主完整性不仅取决于我们通过的法律,也取决于那些受托制定法律的人的承诺。”
雷蒙强调,当如此重大的改革建议无法通过时,国会议员的出席与参与就不仅仅是政治便利问题,而是严肃的宪法课题。
“无论来自哪一个政党,在重大表决时若无明确理由缺席,都会削弱民主问责、破坏制度改革,也会动摇人民对国会作为国家最高立法机构的信心。”
其中一名缺席投票的如楼区国会议员孙伟瑄在接受媒体访问时说,他因陷入交通阻塞,未能及时赶回国会参与投票;武吉干当区国会议员赛阿布胡先则表明,由于不同意修宪建议,所以选择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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