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华:马印陆地边界依公约划定 5207公顷土地非“赔偿”


首相安华严正否认有关马来西亚向印尼移交5207公顷土地作为“赔偿”的指控,形容相关说法完全不真实且具有误导性。

他强调,马来西亚与印度尼西亚之间陆地边界的划定,始终严格依据国际条约与边界公约,而非建立在任何赔偿、交换或政治交易的原则之上。

安华今日在国会下议院特别说明会环节,针对国会反对党领袖韩沙再努丁的相关指控,作出了详细澄清与回应。

边界划定依据三份历史文件

安华指出,马印陆地边界的法律基础,源自三份历史文件。即1891年《英荷边界公约》、1915年《英荷边界协议》,以及1928年3月26日在海牙签署的《英荷边界公约》。

这些公约分别适用于沙巴及砂拉越部分地区。目前引发关注的“悬而未决边界问题”,包括沙巴一带的昔纳巴河与瑟塞河流域,其判定同样依据1891年与1915年的相关条约。

他说,有关条约明确规定,以北纬4度20分作为分界线。该纬线以北属当时英属婆罗洲(今沙巴),以南则属当时荷兰属地(今印尼)。

联合测量确认实际位置

安华进一步说明,尽管1915年的地图显示相关河口位于北纬4度20分以南,但自1977年起,马印双方展开联合测量后,确认有关河口实际上位于该纬线以北。

“基于此,马来西亚的立场是,所有汇流至该河口、且位于北纬4度20分以北的河流流域,均应属于马来西亚。”

他强调,所谓“悬而未决边界地区”长期被视为谈判区,其边界从未最终定案,因此不能被视为任何一方既定拥有的领土。

谈判基于国际法而非得失计算

安华重申,相关谈判完全不建立在补偿、互换或得失计算的基础上,而是完全依据国际条约与法律文件进行。

他公布,马印陆地边界总长约2064公里,分为沙巴—北加里曼丹段(约416.4公里),以及砂拉越—西加里曼丹段(约1644.6公里)。

“目前优先处理的是沙巴—北加里曼丹段,涉及士巴迪岛及昔纳巴河、瑟塞河流域两项争议区。”安华说。

澄清争议村庄与土地面积

安华也澄清,涉及争议的三个村庄,即卡布兰加洛村、乐帕加村和特塔加斯村,仅有小部分区域位于马来西亚一侧,属于沙巴范围,并非如外界所指的“割让领土”。

他说明,士巴迪岛争议区已于2019年完成联合重新测量,马来西亚获得了约0.05平方公里(约5公顷)的新增面积。

至于昔纳巴河与瑟塞河流域,马来西亚依据测量结果确认获得部分区域,但约5987公顷的核心争议区,目前仍维持在印尼的行政管辖区内。

安华最后强调,目前仍有多项边界问题尚在谈判中,尚未最终定案。他呼吁各方言论必须谨慎与克制,不应为了狭隘的政治利益,损害国家利益或马印两国长期的友好关系。


若想留言,请订阅或登录。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