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阁正式拍板 修宪限制首相任期不得超过10年


政府已正式同意将首相任期限制为十年的政策建议。这项决策被视为昌明政府推动体制改革、强化问责与权力制衡的关键一步,并将以联邦宪法为基础落实。

首相署(法律及体制改革)部长阿莎丽娜表示,内阁在昨日会议中通过了此项建议。此前,政府已通过全面咨询会议,广泛研究各利益相关方及公众所提出的政策意见与建议。

旨在防止权力过度集中

阿莎丽娜今日通过文告说明,提议限制任期的主要目的,在于防止权力过度集中、巩固民主制度,并提升人民对国家领导机构的信任。

她指出:“这与国际成熟的民主实践相符。”

为落实此项改革,政府将提出多项修订联邦宪法的法案。相关法案预计将在本次国会会议中提呈审议。

安华早前宣布改革举措

首相安华于本月5日在首相署发表2026年训词时,已明确将限制首相任期的法案列为今年将提呈国会审议的四项新立法之一。

他当时宣布的改革措施,还包括推动总检察署与检控官分权、制定资讯自由法令,以及设立监察专员署。

事实上,安华早在去年3月主持内阁会议时,就已下令深入探讨限制首相任期为十年的建议。如今,这项酝酿已久的改革终获内阁正式同意,迈入立法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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