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庭裁定驳回前首相纳吉所提出的司法检讨申请,指居家服刑未曾在特赦局会议中讨论,因此纳吉须继续在加影监狱服刑。
高庭法官陆意清指出,她确信有关纳吉居家服刑的课题,从未在去年1月29日召开的联邦直辖区特赦局会议中被讨论,因此相关主张不成立。
随着裁决出炉,纳吉未能迫使政府执行所谓的“王室附录”,将其立即转往吉隆坡住所居家服刑。
这名前北根国会议员自2022年8月23日起,因挪用SRC国际公司4200万令吉资金罪成入狱,至今已服刑超过三年。
不过,现年72岁的纳吉仍在等待另一宗涉及一马发展公司(1MDB)资金挪用案的裁决,有关判决将由另一名高庭法官于本周五宣判。
纳吉原本在SRC案件中被判监禁12年及罚款2亿1000万令吉,惟在2022年9月2日获特赦后,刑期减至6年,罚款减至5000万令吉。
随后,纳吉于去年4月1日入禀司法检讨,要求法院指示政府及其他相关单位执行一份据称于2024年1月29日获第16任国家元首御准的附录。
他在诉讼中将内政部长、监狱总监、总检察长、联邦直辖区特赦局、首相署(法律及体制改革)部长、首相署法律事务局总监及马来西亚政府列为答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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