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释终止上诉罗斯玛案原因 总检察署:难以达致“超越合理疑点”


总检察署发声明说,当局在审查判决理由后,决定不再继续进行。

总检察署今日说明,当局是因为“没有成功的实际前景”,所以决定撤回对罗斯玛洗钱和恐怖融资相关指控无罪释放裁决的上诉。

总检察署发声明说,它在去年 10月30日针对高庭的裁决提出了上诉,但在审查判决理由后,决定不再继续进行。

“在充分审视判决理由后,总检察署决定不再向上诉庭继续上诉,因确信如果继续上诉将没有成功的希望。”

“其中考量的因素是,由于一些重要证人已逝世,控方无法证明案件毫无合理疑点,这是法庭审判所要求的。”

总检察署强调,已彻底审查了案件的所有关键方面,包括事实和法律问题。

“因此,总检察署于12月9日提交了撤销上诉通知书。”

总检察署补充说,罗斯玛在涉及砂拉越乡村学校12.5亿令吉太阳能项目贪污案的上诉听证会仍在进行中。

罗斯玛此前已被高庭裁定涉及太阳能项目的三项贪污指控有罪,并被判处10年监禁和9.7亿令吉罚款。

总检察署表示:“该判决的执行已暂缓,有待被告在上诉庭的上诉结果出炉。”

现年74岁的罗斯玛此前被控12项涉及709万令吉的洗钱罪名,以及5项未能向内陆税收局申报收入的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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