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证实黄明志持摇头丸 尿检含四类毒品成分


本地知名歌手黄明志因涉嫌持有及吸食毒品,日前遭警方正式提控。

吉隆坡总警长法迪尔发布公告称,警方于本月22日下午4时30分许,在隆市某酒店房间内拘捕这名42岁艺人。

警方在搜查过程中,当场查获九颗蓝色药丸,经检验确认为摇头丸,总重约5.12克。涉案人随即被押往金马警局接受尿液化验,结果显示其体内含有安非他命、冰毒、K他命及四氢大麻酚等多种毒品成分。

依据法庭裁定,黄明志被还押两天后,于24日正式面临两项指控。检方援引《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39A(1)条(持有毒品)及第15(1)(a)条(吸食毒品)对其提起诉讼。

庭审过程中,被告对两项指控均作无罪答辩。法官准许其以每项控罪四千令吉保释金及一名担保人的条件获释,并择定12月18日进行案件过堂。

根据相关法令,毒品持有罪最高可判处五年监禁及九下鞭刑;吸毒罪则面临最高两年监禁或五千令吉罚款,或两者并科。

本案背景可追溯至台湾网红谢侑芯日前在大马酒店猝逝事件。据悉黄明志当时正与逝者同处一室,随后便因持有九颗蓝色药丸及尿检不合格遭逮捕。

针对舆论质疑,黄明志通过社交媒体坚决否认涉毒,声称:“既未吸毒也未携带毒品”,并强调待警方完整报告公布后,真相自会明朗。

与此同时,谢侑芯经纪人发表严正声明,直指黄明志说辞与警方正式报告存在明显矛盾。

声明中透露,为查明真相,团队不仅委托私人调查,更多次联系大马警方,却始终获得矛盾信息,致使家属陷入巨大困惑。

经纪人提出关键质疑:“那包毒品的来源究竟为何?是否由你提供?是否存在诱导、欺骗或强迫服药行为?”并强烈要求黄明志正面回应是否隐瞒实情。

声明特别强调,谢侑芯生前从未接触毒品,其人格清白毋庸置疑。家属目前仍处悲痛之中,暂无法对外发声。作为逝者多年好友,经纪人有义务为其追寻真相,捍卫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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