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兰丹州政府质疑,联邦政府在未征询州政府意见的情况下,如何能与美国签署一项涉及该州稀土(REE)资源的数十亿令吉协议。
吉兰丹副州务大臣莫哈末法兹里指出,这种情况偏离了联邦体制的精神,并否定了宪法保障的州属权利。
他今天在脸书帖文说,吉兰丹拥有马来西亚第二大非放射性稀土元素(NREE)储量,仅次于登嘉楼,价值高达数千亿令吉。
他解释,与石油不同,NREE资源位于陆地,完全属于州政府的管辖范围。
他指出,目前有许多外国投资者前来吉兰丹开采和购买NREE,并将其带回本国加工,但州政府拒绝了这种做法。
“我们的政策很明确,稀土元素(REE)必须在吉兰丹进行加工,如果不能完全加工,也要尽可能多地在本地进行。”
“不能被挖掘后原物出口。我们在这方面是务实的。在本地加工,其附加值将成倍增长。上游和下游产业将得到发展。这将为我们的年轻人创造就业和高技能培训机会。”
因此,他指出,马来西亚与美国签署的协议规定对稀土出口至美国不设限制或配额,这引起了巨大的疑问。
其中,他质疑如果吉兰丹想筛选投资者或限制原材料出口以确保本地附加值,是否会被视为违反了该协议所同意的国际承诺。
法兹里质问:“州政府是否仍可自由决定自己的政策,或者现在一切都受限于联邦政府对美国政府所做的承诺?这不是政治问题。这是州经济主权的问题。”
他补充,吉兰丹州政府不拒绝外国投资,但必须伴随着对州主权的尊重,而不是以外交之名将权利拱手让人。
他强调,尽管签署任何国际协议的权利属于联邦政府,但资源和“标的物”(subject matter)的权利属于州政府。
“作为生产州属,有权知道并有权就其自身资源发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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