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拉凯丽娜霸凌案 5少年否认霸凌925过堂


沙巴宗教学校宿舍,莎拉凯丽娜案引发关注。

涉嫌霸凌13岁少女莎拉凯丽娜的五名青少年,今日在亚庇儿童法庭全部否认有罪。

副检察司诺阿兹莎表示,五名被告被控违反《刑事法典》第507C(1)条文,涉嫌共同使用侮辱性言辞对被害人进行言语攻击。

控状指出,被告于7月15日晚10时至11时间,在吧巴一所宗教中学宿舍内,向莎拉凯丽娜发表侮辱性言论,被害人当场听闻,可能对其造成精神困扰。若罪名成立,最高可判处一年监禁、罚款或两者兼施。

诺阿兹莎同时证实,其中一名被告的代表律师拉姆星已依据《2001年儿童法令》第15条成功申请封口令,禁止各方披露庭审细节。

地庭法官艾尔希将案件定于今年9月25日再度过堂,五名被告各获准以5000令吉保释候审,需有一名担保人。

根据《儿童法令》规定,由于被告均未成年,其身份受法律保护,媒体不得公开姓名或照片。

莎拉凯琳娜生前就读于吧巴一所宗教学校。今年7月16日凌晨4时,她被发现在学校宿舍附近排水沟内昏迷,经紧急送医抢救后,于次日下午宣告不治。由于案件存在霸凌嫌疑,莎拉的遗体已于8月9日经家属同意后开棺,进行第二次尸检以彻查死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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