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克玛涉公众安宁罪 周五大山脚面控


阿克玛证实,将于本周五(22日)在槟城大山脚法庭面控。

巫统青年团团长阿克玛证实,将于本周五(22日)在槟城大山脚法庭面控。

阿克玛通过脸书专页发文表示,已接获警方通知,将以《刑事法典》第505(b)条文(蓄意导致公众恐慌及破坏公众安宁)被提控。

目前正在麦加进行副朝(小朝觐)的他宣布将缩短行程回国应诉,并于周五早上8时准时出庭。

阿克玛在帖文中强调,“若捍卫国家主权需付出代价,我绝不退让。”

文末他请求民众为其祈祷,并写道:“周五法庭见。”

根据《刑事法典》第505(b)条文,一旦罪成可判处最高两年监禁、罚款或两者兼施。

此次提控源于阿克玛于上周四(14日)参与“辉煌条纹团结”集会,抗议槟城甲抛峇底某五金店涉嫌倒挂国旗事件。

上周五(15日)深夜11时,他在律师艾扎阿占陪同下赴金马警区总部录供,历经约80道问题问询。

律师艾扎阿占透露,调查依据包括《1948年煽动法令》第4(1)条、《刑事法典》第506条(刑事恐吓)及《1998年通讯与多媒体法令》第233条。

录供结束后,阿克玛向媒体表示:“当纠正错误者反遭指控时,人民自有明辨是非的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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