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行动党今日针对巫统青年团团长阿克玛涉嫌施恐吓与霸凌商家的行为,指示社青团报案,坚决捍卫法治与社会秩序。
行动党秘书长陆兆福指出,阿克玛昨日在槟城甲抛峇底(Kepala Batas)带领大批支持者,包围一家五金店展开示威活动,构成严重恐吓与霸凌行为。此举不仅无视国家警察总长及槟城州警察总长事前发出的明确警告,更公然挑战法律权威,破坏公共安宁。
陆兆福强调,涉事店主已就倒挂国旗一事公开道歉,相关案件亦正由警方依法调查,理应交由执法单位处理。然而,阿克玛仍执意煽动群众施压,导致周边商户因安全受胁而被迫提前关门,严重影响社区秩序与营商环境。
“这种以民意为名、行霸凌之实的行为,绝不能被容忍。”
陆兆福严厉批评,“这已不是爱国,而是滥用情绪、制造对立,是对多元社会共存原则的严重破坏。”
为此,行动党已指示社青团依据《刑事法典》多项条文正式报案,包括第503条(刑事恐吓)、第504条(蓄意侮辱以激起骚乱)、第505条(发表足以引发公众恐慌或危害的言论)、新修订第507B条(对他人造成骚扰、困扰、恐惧或担忧)以及第507C条(发表可能使受害人感到恐惧或心理困扰的言论)。
陆兆福表示,上述条文特别适用于当前网络与现实结合的霸凌现象,必须依法追责,以起震慑作用。
他重申,国旗作为国家主权象征,必须被正确且庄重地悬挂,维护国家尊严是每个公民的责任,但解决问题的方式必须依法、理性、尊重程序正义,而非诉诸群众压力、恐吓与羞辱。
“我们支持执法,但反对‘私刑式正义’。”陆兆福呼吁所有政治人物克制言行,勿将公共议题工具化,共同维护社会和谐与法治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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