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拉案调查现重大疏漏 查案官未及时申请验尸遭调查


针对13岁女学生莎拉凯丽娜坠楼案,武吉安曼证实初期查案官未遵循标准作业程序,目前已将案件移交验尸庭,以厘清死因和真相。(档案照:透视大马)

武吉安曼刑事调查部总监古玛今日披露,13岁女学生莎拉凯丽娜坠楼案的初步查案官,因未及时申请验尸而构成严重标准作业程序(SOP)疏失,目前已受到警方廉正及标准执行部的调查。

古玛强调,根据警方SOP,任何死因不明或存疑的案件都必须进行验尸。

他指出,特别调查小组发现,尽管查案官在法律上有权申请验尸,却未能履行这一关键义务。

“此案最核心的疏失,在于查案官未能在存疑死亡案件中执行最基本的验尸申请程序.”

调查显示,尽管死者母亲曾签署放弃验尸的声明书,但根据法律规定,查案官仍应申请验尸。

在8月10日的一场跨部门会议后,警方重新要求进行验尸,由沙登医院和亚庇伊丽莎白女王医院的三名法医联合执行。

古玛透露,二次验尸结果与初步诊断一致,皆证实死因是“坠落导致的脑部缺氧性损伤”。

他补充,所有验尸报告已对家属公开,并强调若案发后立即进行验尸,将更有利于保全法证证据。

针对有传言称“重要人物”涉案,古玛明确澄清,初步调查结果已排除此可能性。同时,警方正就外界指控校长和训导老师涉嫌隐瞒案情的部分展开深入调查。

目前,警方正双线推进调查:一是向验尸庭申请死因鉴定,二是根据《刑事法典》第507(2)条调查可能存在的霸凌刑事成分。古玛表示,警方已锁定关键证人并正在完善文件,预计最快下周向验尸庭提交申请。

此案背景为:13岁的莎拉凯丽娜于7月16日凌晨4时被发现从沙巴吧巴一所宗教寄宿学校的宿舍三楼坠下,翌日不治身亡。家属因在遗体上发现瘀伤,于8月1日要求开棺验尸。

在总检察署介入并援引《刑事程序法典》第339(1)条文后,警方于8月9日重新开棺,并于10日完成尸检。

古玛重申,警方将确保调查合规,并全力配合司法程序,以求真相大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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