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集会法条文违宪 阿米尔“LCS集”案当庭获释


统民党(MUDA)前总秘书阿米尔在2022年“LCS在哪里?”集会案中无罪释放。(图:截取脸书)

吉隆坡地方法庭今日裁定,统民党(MUDA)前总秘书阿米尔在2022年“LCS在哪里?”集会案中无罪释放。

阿米尔因未按规定提前5天通知警方而被检方起诉,此案引发广泛关注。

主审法官法拉根据联邦法院上月裁定《2012年和平集会法》第9(5)条文违宪的决定,当庭宣布阿米尔无罪。

该条文规定,违反集会通知要求者可被罚款最高1万令吉,但已被联邦法院认定为违宪。

案件起因于2022年8月13日,阿米尔在吉隆坡十合百货公司外组织“LCS在哪里?”抗议活动,质疑濒海战斗舰(LCS)项目资金流向。

由于未按《2012年和平集会法》第9(1)条文提前5天通知警方,他被控违反第9(5)条文。

阿米尔针对第9(5)条文的合宪性提出挑战,案件由高庭移交联邦法院审理。

联邦法院于2023年7月1日一致裁定该条文违宪,时任首席大法官东姑麦润在裁决中指出,该条文对集会自由的限制“超出《联邦宪法》允许的范围”,构成“不成比例的干预”,实质上等同于禁止而非合理限制宪法赋予的基本权利。

阿米尔在获释后对媒体表示:“这项裁决彰显了集会自由作为宪法权利的重要性。我期待政府尽快启动《和平集会法》的修订工作,并与公民社会展开实质性对话,以确保法律更符合宪法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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