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部长沈志强提醒全国雇主,必须依照《1955年雇佣法令》第60D(1)条、《沙巴劳工条例》(第67章)、《砂拉越劳工条例》(第76章)及《1951年假期法令》的规定,落实9月15日(星期一)额外公假。
他指出,雇主应给予员工当天带薪休假;若安排员工在当天工作,必须支付公假工资;或提供替代休假。
“这段9月13日至16日的长周末,可用来促进员工身心健康、带动本地经济活动,进而回馈社会。”沈志强于周三(7月23日)在文告中表示。
首相安华今早宣布9月15日为额外公假,以彰显建国多元独特的精神。安华说,长周末有助民众与家人团聚、返乡或进行国内旅游。
沈志强指出,此举体现大马日的意义,提醒国人珍惜多元文化与和谐共处,并借此机会增强国家认同与团结。
劳工部已备妥热线(03-8886 5192 / 5937)、电邮([email protected])及各地办事处,为雇主与员工解答疑问,确保公假落实顺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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