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及地方政府部澄清,根据1966年房屋发展法令(HDA)出售的住宅物业,将继续豁免于7月1日起扩大的销售及服务税(SST)征收范围。
房地部长倪可敏表示,这项豁免涵盖所有住宅建筑,包括拥有商业地契的服务式公寓,只要它们旨在用于住宅用途并受房屋发展法令管辖。
倪可敏是在与财政部第二部长阿米尔韩查磋商后作出上述宣布,以回应业界对销售及服务税框架更新可能影响房屋成本的疑虑。
他指出:“销售及服务税豁免的决定,取决于地契类型或房产的预期用途。”
此前,大马房地产发展商会(REHDA)和马来西亚建筑商总会(MBAM)等团体曾警告,新的税收制度将带来成本压力,并可能扰乱正在进行的项目和业务。
根据新规定,基础设施、商业和工业建筑的建筑服务将征收6%的服务税,前提是每年应税价值超过150万令吉。
针对市场对“重复征税”的担忧,倪可敏解释道,政府将通过企业对企业(B2B)机制来应对,确保销售及服务税仅在单一层面征收,以避免重复征税。
他引述财政部数据指出:“水泥、骨料、沙等基本建筑材料仍维持0%销售税。在涵盖建筑材料的400个税则编码中,仅有8项材料(如大桶、夹层玻璃、网片等)税率有所上调,仅占住宅建筑材料总数的2%。”
此外,他补充说,承包商也可将建筑材料与建筑服务分开列账,仅对建筑服务部分征收服务税。
倪可敏强调,房地部将持续与财政部及业界紧密合作,确保新的税务政策在保护购房者权益的同时,也推动马来西亚房地产市场的稳定与可持续发展。
“我们将继续贯彻‘居者有其屋’的宏愿,确保全国购房者在新的SST税务框架下,权益受到充分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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