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浪狗若危害人类应扑杀” 丹伊青团领袖吁理性看待问题


费道斯说,既然人类尚可因危险行为被处决,何况是对社会构成威胁的流浪狗?(档案照:透视大马)

吉兰丹伊斯兰党青年团副团长莫哈末费道斯发表声明,支持地方政府对流浪狗实施扑杀措施,强调这是为了保障公众安全,并非不人道行为。

他指出,在伊斯兰教法和民事法律中,若人类对社会构成严重威胁,如谋杀、恐怖主义或贩毒等,可能被判处死刑。

他在社交媒体上发布的声明中说:“既然人类尚可因危险行为被处决,何况是对社会构成威胁的流浪狗?”

费道斯列举了多起流浪狗攻击事件,包括2025年5月在雪兰莪州峇都加什一名14岁少年被多只流浪狗袭击,需送入加护病房治疗;2024年3月,巴生一名11岁女孩在丢垃圾时遭两只流浪狗攻击,头部、腿部和手部受伤。

他强调,这些事件显示流浪狗对公众,尤其是儿童和老年人,构成严重威胁。

“我们不能等到悲剧发生后才采取行动。”

对于动物保护组织的反对意见,费道斯说,若这些组织认为扑杀流浪狗不人道,应主动承担责任,收养并照顾这些动物,确保它们不会对公众造成威胁。

他补充道,伊斯兰教强调保护人类生命的神圣性,若动物对人类生命构成威胁,采取措施消除危险是被允许的。

费道斯呼吁公众以理性和现实的态度看待流浪狗问题,强调保护公众安全应优先于其他考虑。


若想留言,请订阅或登录。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