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槟州第二副首长拉玛沙米将于在北海地庭,被控滥权罪名。
其代表律师森沙星证实,76岁的拉玛沙米将会在《2009年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23(1)条文下被控。有关条文涉及公职人员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若罪成,可判监禁最高20年,以及不少于贿金五倍或至少一万令吉的罚款(以较高者为准)。
森沙星指出,反贪会尚未透露具体控状内容,但他强调应让司法程序顺利进行,避免外界揣测。
根据早前报道,拉玛沙米被调查的案件涉及槟州兴都基金会(PHEB)2019年以80万令吉采购一辆镀金神轿。拉玛沙米自2010年至2023年担任PHEB主席。
消息人士指,该宗采购案遭投诉指存在不当支付行为,所购神轿品质低劣,金额却偏高。
对此,拉玛沙米坚称神轿为“镀金”而非“纯金”,且采购程序透明,经过公开招标、董事会批准及审计署监督。他也否认所有指控,强调基金会账目在其任期内皆有审核与批准。
“说那是劣质材料是误导性的。镀金当然涉及其他金属。”
拉玛沙米更形容此案是“政治迫害”,指控敌对者企图抹黑他。他反问道:“如果真有金钱流入我账户,请拿出证据。”
去年12月4日,拉玛沙米被禁止出境,并于反贪会录供。同年8月,槟州兴都基金会现任主席雷尔向反贪会提交该机构的内部法证审计报告,称发现数项问题,但未透露详情。
反贪会主席阿占巴基去年证实展开调查,但拒绝评论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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