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暴利法令适用于所有领域 阿米占:医疗业也不例外


阿米占进一步解释,此前反暴利及价格控制法令确曾在医疗领域实施过。(档案照:透视大马)

2011年价格统制及反暴利法令(AKHAP)的制定,并未对任何特定商业领域设置豁免条款。

国内贸易和生活成本部长阿米占强调,该法令的任何条文都未限定其仅适用于特定范畴。

因此,他重申,反暴利及价格控制法令适用于所有商业领域,一视同仁,概无例外。

“众多现有的商业领域均受到该法令的约束。”

“凡向消费者销售商品(不论种类),该法令第10条均赋予国内贸易和生活成本部长权力,强制相关商品或服务必须明确标示价格。”

根据报道,他是在回应大马医药协会(MMA)的呼吁,该协会要求政府重新审议反暴利及价格控制法令(第723法令)在医疗领域的适用性,特别是已于5月1日生效的“私人医疗保健机构与社区药房药物强制标价”规定。

据报道,医协主席帕姆吉特星强调,医疗专业人士并非反对价格透明化,但坚决反对政府援引2011年价格控制与反暴利法令来规范医疗行业,理由是该法属于非卫生领域的法律。

他们认为,相关条文应纳入1998年私立医疗设施与服务法令的框架内,并主张推迟执行,直至门诊费用完成检讨为止。

“医疗领域提供的乃是专业的医疗服务,不能与普通零售商店相提并论。”

阿米占进一步解释,此前反暴利及价格控制法令确曾在医疗领域实施过。

他以新冠疫情期间为例,指出当时曾根据反暴利及价格控制法令发布了涉及新冠疫苗的相关指令。

“此外,目前仍有两项指令生效,分别是关于口罩和抗原快速检测试剂盒的指令。”

“就消费者的普遍权利而言,专业服务提供者与普通零售商之间并无本质区别。”

“当企业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服务时,政府的责任在于确保人民作为消费者享有充分的信息获取权和自主选择权。”

与此同时,他建议消费者积极行使自身权利,选择那些尊重和承认基本消费者权利和普遍消费者权利的商家。

“无论如何,国内贸易和生活成本部将与卫生部紧密合作,认真审查内阁已决定的已提交的备忘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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