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政部长赛夫丁澄清,警方需有合法依据才能检查民众手机,此举回应了近期关于警方权限范围的争议。
赛夫丁今日在布城国际会议中心巡视2025年亚洲国际安全峰会暨博览会(AiSSE)筹备工作后,针对警方是否有权检查民众手机一事回应说:“并不是任何人都可以随便被要求交出手机。警方必须有明确的依据,例如情报显示有关人员可能涉入犯罪活动。”
此前,全国总警长拉扎鲁丁声称,根据《刑事程序法典》和《1998年通讯与多媒体法令》,拥有督察或以上职衔的警官在怀疑犯罪活动时,可检查民众手机。
对此,律师组织“捍卫自由律师团”批评拉扎鲁丁的说法“缺乏法律依据”,强调手机检查只能在调查案件或搜查行动中进行。
大马人权委员会(Suhakam)也对此表示担忧,敦促政府对此议题作出澄清,并警告不可随意检查个人设备。
赛夫丁说,他将安排拉扎鲁丁与大马人权委员会会面,明确警方权限范围。
“重要的是让大马人权委员会了解警方的执法权限,并协助公众对此进行教育,”他说道。
赛夫丁指出,在确保国家安全与维护公民自由之间取得平衡,特别是在涉及恐怖主义的案件中。
“情报可能显示某人构成安全威胁,但现行法律未规定可在没有具体条款的情况下检查设备。行动必须基于情报和有法律依据。”
此外,赛夫丁鼓励公众在遇到未经授权的手机检查时,向警方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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