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宗教司苏基奥斯曼说,穆斯林可在圣诞节、屠妖节、农历新年、丰收节和卫塞节等节日,向非穆斯林献上祝福。
他指出,槟州伊斯兰裁决理事会(FATWA)早在2019年8月21日和22日的会议上,便已经议决穆斯林可在特定条件下,出席非穆斯林举办的节庆开放日。
他说:“向非穆斯林送上节庆祝福是允许的。这一议决更符合马来西亚国情,尤其是槟城多元种族社会的背景。”
“不过,这一许可需符合条件,即祝福内容不得包含违背伊斯兰教义的宗教表达。”
苏基强调,穆斯林可以在不涉及违背伊斯兰信仰的前提下,参加非穆斯林的节庆开放日活动。例如,这些活动不得包括宗教符号或偶像。
其他条件还包括活动不得提供伊斯兰教禁止的食品,也不得涉及违背穆斯林道德和文化价值的行为。
此外,活动也不得触及穆斯林社群敏感范围,例如发表宣扬非伊斯兰教义或侮辱伊斯兰的言论或歌曲。
另一个条件是,活动不得违反伊斯兰教法,例如要求穿戴与其他宗教相关的特定颜色。
伊斯兰发展局(Jakim)上周五在脸书帖文中指出,穆斯林在参与非穆斯林节庆时需遵守特定指导原则。
该局强调,这类活动不得包含违背伊斯兰信仰或教法的行为,也不得与国家伊斯兰道德和文化的发展相冲突。
伊斯兰发展局还提醒,这类活动应避免任何可能触及穆斯林社群敏感点的行为。
伊斯兰发展局呼吁活动组织者和公众,在筹备或参与涉及非穆斯林宗教节庆的活动前,寻求宗教当局的指导。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