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庭判杨巧双诽谤败诉 慕沙哈山无须承担责任


法庭指出,起诉人未能证明两项关键诽谤要素,即言论整体指向原告本人,以及被告需为言论的传播负责。(档案照:透视大马)

高庭今日驳回青年与体育部长杨巧双针对前全国总警长慕沙哈山提出的诽谤诉讼,指控源自四年前他在玛拉工艺大学(UiTM)一场论坛上的言论。

司法专员阿兹雅裁定,杨巧双未能证明相关言论构成诽谤。

法庭指出,起诉人未能证明两项关键诽谤要素,即言论整体指向原告本人,以及被告需为言论的传播负责。

“没有明确的恶意证据。被告的言论基于学术分析,围绕国家安全问题展开,且并未控制这些言论的传播。”

“这些言论是在讨论国家安全的论坛上发表的,被告以前全国总警长的身份谈论潜在安全威胁。他只是受邀发言者,并不知论坛透过网络直播,直到结束后才得知。”

法庭补充,宪法赋予的言论自由权尤其在涉及公共利益和特权场合的发言时,必须受到保护。

“尽管负责任的发言很重要,但公众人物须接受对其言论和活动的严厉批评与辩论。”

法庭最终判决,答辩人无需承担责任,并裁定杨巧双支付4万令吉的堂费。

杨巧双的律师林伟杰表示,他们将很快会针对此案上诉。

根据2020年7月3日的起诉书,杨巧双声称慕沙哈山在题为“当前议题——合艾和平协议1989:马共投降了吗?”的论坛中发表诽谤性言论。这些言论包括指控起诉人撰写书籍旨在将马来西亚变为基督教国家,与福音派及犹太人有联系以破坏伊斯兰教和国家利益,并将个人利益置于国家利益之上。

民主行动党议员杨巧双称,这些言论毫无根据且不实,带有恶意,令她名誉受损并感到困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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