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银行疏忽导致诈骗案 首相:必须向受害者赔偿


首相安华表明,如果银行发现机构被发现疏忽导致发生诈骗案,银行必须向诈骗案受害者赔偿。(档案照:透视大马)


首相安华表明,如果银行发现机构被发现疏忽导致发生诈骗案,银行必须向诈骗案受害者提供赔偿。

他指出,这受到刑事诉讼法(CPC)的监管。

“如果发现银行疏忽,银行必须赔偿。根据刑事诉讼法第413条文,已退还13万8407令吉(属于诈骗案受害者的钱),这意味着有些人已经拿回了他们的钱。”

“如果发现银行未能按照规定进行监控,银行必须赔偿。因此,我同意根据适用于英国的原则(要求银行在疏忽的情况下支付赔偿金),这应该也在我国适用。”

安华也是财政部长,他是在国会下议院回答吉打州巴东得腊国会议员努鲁阿敏哈密的提问,即如果银行被发现疏忽导致客户银行账户资金被盗,银行是否应承担责任。

另外,首相安华阐明,有一个综合审查委员会正在研究有关网络金融犯罪的法律,并与其他东盟国家进行协调。

“一些(诈骗)是由于(银行账户)用户责任而发生的,他们同意账户被使用,但有些人完全不知情。”

“我们发现,如果他们因为被相关方说服而被欺骗,那就是另一个问题了。”

“其实,很多人根本没有被告知(他们的账户被使用了)。这就是为什么必须加强法律的原因,希望可以将它准备好,并在明年的第一次会议上提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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