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 Mobile获得第二张5G网络牌照引发争议,通讯部长法米澄清,他和副通讯部长张念群并未干涉或参与U Mobile的任命,作为我国第二个5G网络的移动网络营运商(MNO)。
法米表示,选择U Mobile来发展第二个5G网络的过程符合相关规定。
“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MCMC)拥有自主权,并对U Mobile的投标进行了独立评估。”
法米解释,MCMC从技术和商业角度实施了严格的遴选流程,以确定合适的移动网络运营商来落实我国第二个5G网络。
他是在回应公正党巴西古当国会议员哈山卡林的提问时作出上述表述。
哈山卡林质疑U Mobile股东的身份是否影响了合同的授予。
法米进一步指出,U Mobile的外资持股符合颁发给该公司的特殊许可条件。
“网络设施供应商和网络服务供应商的外资持股上限通常为49%,而土著股权的最低要求为30%。”
他还表示,U Mobile的选择基于多个因素,包括其商业和技术提案、客户满意度记录以及在其他基础设施项目中的经验。
“如该公司在Jendela第一阶段和4G升级项目中的贡献。”
本月1日,通讯委员会宣布选择U Mobile为第二个5G网络服务营运商,允许其与生态系统合作伙伴合作,但需获得通讯委员会的批准。
U Mobile在声明中表示,将把外资持股比例降至20%,以增强马来西亚的主导权,同时号召本地投资者参与,以体现该公司对国家议程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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