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拟立法允居家服刑 为罪犯提供“第二次机会”


安华强调,政府致力于给予所有人“第二次机会”。(档案照:透视大马)

首相兼财政部长安华在提呈2025年财政预算案时宣布,政府将引入一项新法案,允许对某些罪犯实施居家服刑,作为传统监禁的替代刑罚。

安华强调,政府致力于给予所有人“第二次机会”。

“政府将起草一项新法律,允许把居家服刑(house detention)充作对特定罪行的替代(惩罚)措施。”

根据新法案,符合条件的罪犯可以在指定的场所,如住宅或护理院,接受监管,完成刑期。监狱局官员将负责制定和监督居家服刑的具体条件,以确保罪犯遵守相关规定。

根据现行的《1995年监狱法》,政府有权将任何场所指定为监狱,也可以取消其监狱的资格。

值得注意的是,前首相纳吉目前通过司法审核申请,寻求核实第16任国家元首特赦令附录的存在,从而将剩余6年监禁刑期改为居家服刑。

根据纳吉,特赦令附录说明,他可以居家服刑完成剩余的6年监禁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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