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巴首席部长哈芝芝诺表示,州政府已向联邦政府提出建议,希望增加沙巴在国会中的代表席位,以确保沙巴和砂拉越能在国会拥有至少三分之一的席位。
他在9月12日于亚庇举行的1963年马来西亚协议会议上向首相安华提出了这一建议。
他指出,这一提议在此之前已经在官员层级进行了两次讨论,随后才提交给1963年大马建国契约(MA63)技术委员会。
哈芝芝在亚庇向记者指出,沙巴已经满足了所有条件,可以启动重新划分选区的研究,以增加国会议席的数量。
当被询及沙巴是否已提议需要多少议席时,哈芝芝证实了这一点,但他补充道:“目前我不会透露具体的数字。”
他进一步解释道,实施这项提议需要通过引入宪法条款来完成,同时在重新划分选区的过程中还需考虑到人口比例的问题。
较早前,砂拉越总理阿邦佐哈里指出,砂拉越担心由于国会议席不足,缺乏保障导致1963年马来西亚协议被取消。他希望首相能够恢复东马地区,特别是砂拉越和沙巴三分之一或35%国会议席的比例。
目前,沙巴和砂拉越占222个国会议席中的25%。
联邦宪法最初旨在赋予新加坡、沙巴和砂拉越通过控制议会略超过三分之一的席位来拥有否决权。
根据1963年马来西亚协议第3章第9段规定:“下议院应由159名民选成员组成,其中包括来自马来亚的104人,来自沙巴的16人,来自砂拉越的24人,来自新加坡的15人。”
然而,新加坡在1965年退出联邦后,其15个席位并没有平均分配给沙巴和砂拉越。
此外,MA63和政府间委员会(IGC)报告的第19段和联邦宪法第46条(1)款,明确表示新加坡、北婆罗洲(现沙巴)和砂拉越不希望马来亚在宪法修正时主导国会。
这已成为沙巴和砂拉越的一个历史遗留问题,即某些在国会制定的政策削弱了它们的权利,例如,在它们与马来亚作为平等伙伴结成马来西亚时,其地位被降级为普通州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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