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吉没买游艇私人飞机” 沙菲宜称捐款用作公益 


纳吉的首席律师沙菲宜辩称,纳吉将个人银行户头中所收到来自沙地阿拉伯的捐款用于公众利益,而非个人用途。(档案照:透视大马)

吉隆坡高庭今日续审前首相纳吉的一马发展公司(1MDB)贪腐案,纳吉的首席律师沙菲宜辩称,纳吉将个人银行户头中所收到来自沙地阿拉伯的捐款用于公众利益,而非个人用途。

沙菲宜指出,数名控方证人的供词已经证实,他的当事人将个人银行账户中所收取的资金通过用于政治、福利救济、企业社会责任来回馈社会,而非用于个人目的的支出。

“我们已经证明,99%的钱并未用于他(纳吉)的个人用途,如购买游艇、私人飞机,或是在纽约的酒吧购买香槟来招待所有人等。”

“如果我是个劫匪,肯定会将钱用于个人目的。”

纳吉被控1MDB洗黑钱和滥权案今日进入第10天口头陈词。控方是在5月30日宣布完成举证阶段,承审法官科林劳伦斯择定8月19日起,进入控辩双方口头陈词阶段,以裁定纳吉是否表罪成立。

对此,科林劳伦斯问沙菲宜,是否有类似的判例支持上述论点?

沙菲宜回应指,这是事实的推论。

“没有任何案件与纳吉的一马公司案件完全不同,这与任何先例都不同。”

沙菲宜还辩称,纳吉的个人账户在接获6亿8100万美元的沙地王室捐款后,已把大部分的6亿2000万美元归还,这表明纳吉没有任何恶意。

他再次强调,不会有过去的法庭案件可以作为纳吉一马公司案的先例。

然而,主控官主控官卡玛巴哈林副检察司指出,对洗钱指控来说,重要的是被告是否处理了源自非法收益的资金,而如何使用这些资金的目的并不重要。

卡玛巴哈林认为,在腐败案件中,纳吉是否出于个人或政治原因使用所谓的资金并不重要。,最重要的是钱的来源。

在此案的审讯中,辩方多次主张纳吉不知道汇入其银行户头的6亿8100万美元是来自1MDB的资金,反之主张是来自沙地的捐款。

现年71岁的纳吉被控25项洗钱和滥用权力罪名,控状指他在 2011 年 2 月至 2014 年 12 月期间将22.8亿令吉的1MDB资金存入他的AmBank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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