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63协议11项已解决诉求 法迪拉:安华任内解决7项


领导1963年建国契约行动理事会(MTPMA63)的法迪拉承诺,将迅速解决问题,包括正积极解决州权力问题。(档案照:透视大马)

副首相法迪拉尤索夫宣布,与1963年马来西亚协议(MA63)相关的11项已解决诉求中,有7项是在首相安华领导的政府下实现的。

他指出,这些决议反映了现任政府履行对沙巴和砂拉越义务的承诺。

“迄今为止,已有11项诉求成功解决,其中大多数是在首相安华领导的政府下解决的。”

“这清楚地表明了政府在解决影响沙巴和砂拉越的长期问题方面的严肃态度。”

另外,领导1963年建国契约行动理事会(MTPMA63)的法迪拉承诺,将迅速解决问题,包括正积极解决州权力问题。

他强调,政府通过任命1963年建国契约行动理事会的新成员加强谈判平台,使这一进程更加有效。

“在我们继续努力满足MA63下所有未决要求的同时,我们仍然致力于沙巴和砂拉越人民。”

他补充,政府的首要任务是确保完全兑现所作的承诺。

已解决的诉求按时间顺序排列如下:

1.慕尤丁执政期间:

-将液化石油气(LPG)的监管控制权移交给砂拉越。

2.第9任首相依斯迈沙比里执政期间:

-将西巴丹岛和利吉丹岛的行政控制权移交给沙巴。

-修改《联邦宪法》第 1(2)条和第160(2)条,恢复沙巴和砂拉越在马来西亚联邦的平等伙伴关系地位。

-赋予沙巴和砂拉越许可和深海捕鱼权。

3.首相安华执政期间:

-承认沙巴和砂拉越公共工程部(JKR)为技术部门。

-天然气供应监管控制权的转移。

-1995年国内税收局(LHDN)法案修正案,将沙巴和砂拉越的常任代表纳入其中。

-沙巴和砂拉越司法行政的自治权。

-归还沙巴和砂拉越联邦保留土地的特殊指导方针。

-电力监管控制权移交给沙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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