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贪污与朋党主义中心(C4 Center)指出,所有国会议员,不论党派,都应申报财产,以恢复公众对议会制度的信心。
该组织强调,申报财产是确保政治人物作为选民代表能够被问责并接受公众监督的关键措施,尤其是在他们拥有不合理或不成比例财富的情况下。
“申报财产是清廉透明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原则上,政治人物不应利用其职位谋取个人利益或为政党积累财富。”
“C4要求,申报财产的规定应适用于所有国会议员,不应被用作政治操纵的工具。”
C4的声明是针对国盟(PN)四州政府执行秘书兼伊斯兰党总秘书达基尤丁的言论所作出的回应。
达基尤丁在9月2日证实,国盟已收到副首相办公室有关反对党拨款的备忘录草案,但草案中未明确提及拨款金额。他透露,备忘录中列出了反对党国会议员必须遵守的七项条件,包括涉及公共言论、仇恨和煽动言论以及3R课题(即种族、宗教和王室)。
他表示不解,为什么要向反对党国会议员提出这些条件,并指出反对党议员同样是议员,过去执政时也曾为选区提供拨款。他质疑为什么要求非内阁成员的议员申报财产。
C4在批评政府时指出,团结政府将申报财产要求作为谈判筹码,违背了良好治理的原则。
“财产申报远非所有进入政界者必须进行的不可协商程序,而是被用作现任政府要求‘忠诚’的象征。”
“更糟糕的是,这种‘忠诚’通过对反对党选区的拨款得到回报。”
C4质疑政府为何要求反对党议员申报财产,但未对自己施加同样的义务。
该组织补充说,如果政府真正相信申报财产的有效性和必要性,为什么不通过法律规定所有国会议员必须申报财产。
“证据表明,申报财产在此被用作对反对党的政治打压工具,这一点愈发难以忽视。”
“政府唯一合理且善意的做法是,要求所有执政党议员也申报财产,并将其作为签署谅解备忘录的前提条件。否则,昌明政府的不完全公开将被视为虚伪。”
然而,C4也指出,国盟议员不能假装自己在此事中是被不公平对待的一方,因为他们的言论反映了其对良好治理和透明度的抵触。
C4认为,达基尤丁质疑申报财产义务的做法,并指出这通常只适用于政府行政部门成员。
“这种对申报财产的抵触表明,他们认为作为反对党,某种程度上可以免除这些原则。”
“必须用最强烈的措辞指出,这是一种根本错误且有缺陷的信念。”
“透明度的义务并不是基于谁掌握权力而定,而是一个普遍的要求。选择性地应用透明度义务最终是治理失败的表现。”
C4进一步强调,尽管反对党未掌控布城的权力,但他们的议员应自愿申报财产。
“对于任何担任公职的人来说,这都是应当规范的良好实践,也有助于增强选民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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