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长:逾3000条法律需审查更新 以适应现代需求


阿莎丽娜指出,有些法律是在独立建国前制定,已不符合时宜。(档案照:透视大马)

首相署部长(法律及体制改革)阿莎丽娜说,我国有超过3000条法律已经过时,需要审查和检讨以确保仍适用。

她指出,有些法律是在独立建国前制定,已经跟不上时代发展。

“例如在数码科技领域,现有的法律可能不再适用,或需要修订以应对更相关的情况。”

她今天主持首相署(法律及体制改革)部长常月集会后对记者说,该部门已列这些过时法律,供首相考虑以采取进一步行动。

“我们可能需要准备一份内阁文件,列出这些过时的法律,并建议成立一个特别的内阁委员会来审查。”

她解释说,“这些法律的影响跨部门,可能还涉及州政府、联邦政府和地方政府。”

她强调,审查过时法律的工作需涉及多个利益相关方,包括总检察署、司法机构以及拥有相关专业知识的大学法学院。

媒体最近报道,国会下议院议长佐哈里阿都已经召集各部门的秘书长和法律顾问开会,检讨过时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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