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兰莪公共卫生及环境行政议员嘉玛丽雅指出,涉嫌引发根登河(Sg. Kundang)和森巴河(Sg. Sembah)受到气味污染的肇事工厂,目前仍在调查中。
她指出,雪州水务管理局已援引1999年雪州水务管理局条例第79(1)条文开档调查,肇事单位一旦罪成,可判罚款最低20万令吉、最高100万令吉,以及强制监禁不超过三年。
“环境局目前已拘捕两人,并援引援引1974年环境素质法令(2024年修订)第25条文开档调查。一旦污染河流的罪名成立,被告可判处罚款最高1000万令吉和监禁不超五年。”
嘉玛丽雅发文告指出,基于案发地点属于士拉央市议会管辖范围,因此市议会援引2007年士拉央市议会(MPS)垃圾收集、丢弃和销毁条例,罚款肇事单位1000令吉和吊销其营业执照为期7天。
“必须强调的是,新闻报道并不全面,也不准确,因为鉴于气味污染发生在士拉央市议会的管辖范围内,士拉央市议会的行动是基于其权力。”
环境局总监旺阿都拉迪昨日指出,环境局是在轰埠原住民甘榜路(Jalan Kampung Orang Asli)的一家亚克力材料处理工厂展开调查,结果发现气味污染源自于该厂储存槽里的聚甲基丙烯酸化学物,属该厂生产的液体产品。
根登河及森巴河日前受到轰埠河附近工厂污水流入而衍生的气味污染,导致雪隆7县面对制水。
他说,环境局已拘捕两人,以协助调查雪州两个支流受污染事件。
旺阿都拉迪在文告中指出,环境部已向该场所的经营者发出命令,要求其清理受影响的排水沟和支流。
他指出,臭气污染来源是储存槽泄漏的聚甲基丙烯酸 (PMAA)。这种化学物质有刺鼻的气味。
另外,嘉玛丽雅透露,有关机构将很快召开会议,以决定采取后续的监督工作。
“雪州政府绝对不会轻饶任何污染水源的单位,一定会按照现有的法律严厉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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