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媒体法令过度扩张


Mustafa K. Anuar

政府正在考虑扩大《1984年印刷和出版法令》的使用权限,控制网络媒体的内容。(档案照:透视大马)


以前,我们也遇到过这种情况,但如果仍然在考虑政治改革,那么似乎必须重新考虑这个问题。

对于自2018年以来,一直呼吁社会进行有意义变革的人士来说,据悉政府准备扩大《1984年印刷和出版法令》(PPPA)的使用权限,让人感到担忧。

目前,让公众,特别是改革派人士感到不安的是,团结政府政府无意履行选举承诺,即废除《1984年印刷和出版法令》和其他压制性法律。

同样令人不安的是,政府正在考虑扩大《1984年印刷和出版法令》的使用权限,控制网络媒体的内容,这显然是一种倒退的举动。

本专栏曾指出,《1984年印刷和出版法令》可能、或者和已经造成,不利于媒体自由、知识发展和民主的环境。

简单回顾一下,过去当纸媒记者激怒当权者时,报纸和杂志的出版许可会被撤销或暂停。

换句话说,让当局不悦的报道或评论会以这种方式受到审查,从而形成一种自我审查的文化。

根据政府的最新意图,网络媒体将面临与纸媒相同的“命运”,媒体从业者将永远处于焦虑之中,这显然对具有调查性新闻天赋的记者不利。

尽管,政府还没有对《1984年印刷和出版法令》进行修正或检讨,可是早前部份网络新闻媒体因发布不利于当权者的观点的报道,遭通信与多媒体委员会封锁。

人民期望政府落实的改革议程和前进方向,就是非常废除充当审查机制的《1984年印刷和出版法令》。因为,这项法令有广泛和模糊定义,并时常被滥用。

如果,政府计划扩大《1984年印刷和出版法令》的权限,对于渴望进行改革的人士来说,这将是双重打击。

现有的法律,如《1948年煽动法》、《1976年刑事法典》和《1998年通讯和多媒体法令》第233条,也对媒体和言论自由施加了限制。

可以肯定的是,在这些法令下,好奇的记者肯定无法获得公平的对待。

有的法律旨在打击滥用媒体自由的行为,例如诽谤。但即使是诽谤法令,也被部份有财力的人士利用吓跑窥探的记者。

某方面操弄3R(宗教、种族、王室)课题,确实让人感到担忧,毕竟这将会分化多元化的社会。

然而,批评人士担心,政府打击滥用3R的努力,在某些情况下,可能会成为限制媒体自由的借口。

因此,必须有明确的指导方针,说明什么才算越界。

备受期待的媒体委员会宣称,自我监管它将大大提高新闻标准,使记者承担责任并促进媒体自由。然而,如果压制性法律仍被用来控制媒体,它的存在将是多余的。

同样令人不安的是,某些方面已经将审查制度,提升到了一个新的水平。

为了社会的智力发展,不满者应该处于一个有利于通过在媒体上发表意见或进行冷静对话来与对手接触的环境中。

正如通讯部长法米阐明,如果政客(延伸到普通民众)不同意媒体发表的观点,应该行使答辩权。

在街上大吵大闹以引起公众注意可能不是一个文明的选择,因为它无助于促进智力发展。

因此,应该鼓励人们无所畏惧地表达观点,这样就不会轻易被诱导成为无名的键盘侠,沉迷于仇恨言论和鲁莽的指控。

以非暴力的方式与对立思想自由交流,不应该被任何改革派政府所排斥。因为,这是民主的重要组成部分,应该庆祝多样性。

保留《1984年印刷和出版法令》,并扩大权限监控网络媒体,将导致媒体自由度下降,这需要给予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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