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威大学政策研究员胡昌熙指出,政府需要研究国会固定任期法案(Fixed-term Parliament Act,简称FTPA),以避免一个政府在执政中途垮台,并确保更好地管理竞选资金和其他关键事项。
胡昌熙刚刚完成一份题为《国会固定任期:八个立法机构的经验教训》的报告,他说事实上的法律部长(阿莎丽娜)和其他相关机构可以研究起草该法案。
“大多数民主改革必须从政治层面开始。首相和所有团结政府领袖决定我们是否需要更多的民主改革,如国会固定任期法案。”
根据《The Vibes》报道,胡昌熙促请政府通过和落实国会固定任期法案,然后讨论其他需要长期修改宪法的事项。
掌管法律事务的首相署部长阿莎丽娜今年3月透露,法律事务组目前仍在深入研究关于国会固定任期法案的建议。
她说,除了研究法案的影响,该部现阶段也会纳入与利益相关者及民众交流后,所取得的意见和成果。
阿莎丽娜指出,内阁在之后做出相关的政策考量时,将采纳上述研究结果。
她说,根据联邦宪法第55(3)条,一届国会的任期是5年,不过,若获得国家元首的同意,首相有权在任何理由下,请求陛下在5年期限结束前,批准解散国会。
她提及,目前有许多国家实行固定议会任期制,并商定选举时间表,确保政治和经济稳定,以及所有改革议程和政策能够继续落实。
胡昌熙指出,大马的议会民主面临两个结构性缺陷,首先是首相要求提前解散国会的不受限制的权力; 二是信任机制的缺陷。
“在没有任何国会固定任期的国家,首相拥有不受限制的权力来要求提前解散国是常见问题。”
“在正常情况下,君主立宪不会拒绝同意此类请求,尽管他有个人自由裁量权。”
他说,他们的提议是一个最低限度的国会固定任期,比如半固定的——具有可变的周期并且没有固定的日期。
“不需要修改宪法。国家元首的自由裁量权仍然完好无损。 仅在失去信任时提前解散国会,需要三分之二多数通过。
“这将伴随对国会下议院议事规则的修订,以编纂并优先考虑信任和不信任动议。这将在第16届全国大选前颁布。”
宪政专家法鲁奇(Shad Saleem Faruqi)也同意政府应该研究国会固定任期法案。
他说,政府不应该被议员跳槽而摧毁,从而导致民选政府垮台。
“我想提醒大家的是,国会固定任期法案必须与有效的反跳槽法齐头并进。”
他还指出,应该禁止议员在政府关联公司和法定机构担任行政职务。
“我还想说,正如报告所建议的那样,提前解散国会应该是最后的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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