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亚洲新闻台报导,特赦委员会在今年1月29日召开的会议,不曾讨论允许前首相纳吉,居家软禁服刑。
亚洲新闻台引述匿名政府官员的谈话指出,6名特赦局委员在会议中,只是讨论纳吉提出的特赦申请时,不曾讨论允许居家服刑的议题。
然而,政府官员证实,特赦局主席苏丹阿都拉在任期届满之前,曾颁布附件指令,允许前首相纳吉居家服刑。
不过,总检察署已经就允许纳吉居家服刑一事向政府提出反对意见。因为,特赦委员会在1月29日召开的会议,只是讨论纳吉提出的特赦申请,没有谈及允许居家服刑。
今年2月2日,特赦局宣布,同意允准前首相纳吉的刑期减半,提早至2028年8月23日获释,至于罚款则从2亿1000万令吉减至5000万令吉。
特赦局发布声明指出,如果纳吉未能缴付罚款,则会另加一年刑期取代,换言之出狱日是在2029年8月23日。
不过,特赦局罚款没有说明罚款从2亿1000万令吉减至5000万令吉的原因。
本月1日,前首相纳吉向吉隆坡高庭入禀司法检讨申请,就第16任国家元首苏丹阿都拉的特赦文件中的一项附录,即允许其居家软禁服完剩馀的6年刑期,提出司法检讨准令。
与此同时,纳吉也将内政部长、大马监狱局总监、总检察长、特赦局委员会、首相署(法律及体制改革)部长、法律事务部总监和政府等7造列为答辩人。
在2022年8月23日,纳吉因被判挪用SRC国际公司资金罪成,监禁12年及罚款2亿1000万令吉,目前正在加影监狱服刑。
另一方面,纳吉的首席律师沙菲宜声称,第16任国家元首在特赦局会议中,对纳吉的特赦令中存有附录允许纳吉居家软禁。
他证实,将会有一名“关键证人”将会入禀宣誓书,支持纳吉寻求以居家软禁的方式服完剩余刑期。
另外,内政部长赛夫丁阐明,他对前首相纳吉的代表律师沙菲宜提交至内政部的第16任国家元首苏丹阿都拉的特赦圣旨中的一项附录表达不知情,且并未进行检阅。
他坦言,本身并非特赦局的委员,并未见过元首所发布的相关文告。
“我没有关于这份附录的资讯,我将根据我所知道的情况来检阅和回复。”
“我不是(联邦直辖区)特赦局的委员,所以我也不知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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