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外劳开设“合法”妓院?


一名本地演员建议“大马应合法化妓院满足外劳生理需求,以免他们强奸本地女性”言论引来争议。(档案照:透视大马)

当一名本地演员建议“大马应合法化妓院满足外劳生理需求,以免他们强奸本地女性”言论,震惊了宗教人士和社交媒体用户。这番言论会掀起千层浪,并不令人惊讶。

据报道,本地演员罗斯炎诺(Rosyam Nor)之所以提出这一建议,是因为他认为妓院可以解决外劳的生理需要的问题,特别是那些把妻子留在家乡,独自离乡背井打拼的外劳。不过,当事人随后已经为其言论所引起的争议道歉。

看来他指的是长期在这里工作和生活的外籍人士。

首先,他所提出的建议违反了大马法律和伊斯兰法,也违背了伊斯兰和其他宗教的教义。卖淫在马来西亚确实是非法的。

这就是为什么他的建议会让关心此事的马来西亚人感到困惑,因为他们会认为这位演员应该知道卖淫是不道德的。

当然,除非有人站在道德制高点来评判外劳,因为他们通常被视为比马来西亚人的尊严低一级。

或者,这个建议背后的理由可能是:为了让外籍人士继续在马来西亚提供的服务,就以任何可能的方式留住他们。 一种功利主义的思维。

这种颐指气使的态度源于仇外心理和社会对外劳的偏见,尤其是当他们往往从事的是马来西亚人普遍鄙视的3D工作(肮脏、危险、困难)。

持有这种消极态度的不仅仅是普通的马来西亚人。公务员中也存在歧视外劳的现象。

他们通常被视为需要警惕的群体,因此,比如说,专门为他们提供宿舍,导致他们有意识地与附近的当地社区隔离开来。

一些马来西亚人认为他们没有共同的人性,他们的人格尊严和权利普遍得不到尊重。

尽管如此,普通的马来西亚人还是很乐意看到社区的大门由外籍保安把守,他们的豪华公寓是在外劳的支持下建造的,这些外籍人士成功地建造了高楼大厦和桥梁,尽管有些人在恶劣的工作条件下死去。

至于强奸,这并不是外劳的“天性”。本地人同样有责任。

诽谤外劳荷尔蒙失控也是一种冒犯,尤其是当他们的配偶不在身边时。

此外,强奸往往被误解为仅仅是一种满足欲望的行为。它还可能涉及男性支配女性的冲动,以及从对女性施暴中获得快感。

厌女症也是男性对女性实施性犯罪的一个因素。

当然,外籍人士中也有坏人,就像我们中也有骗子、洗钱分子等。但是,我们不能像对待外劳那样,用同样的笔墨来描绘马来西亚人。

尽管他们在日常生活中可能会遇到各种障碍,但许多(如果不是大多数的话)外籍人士都是为了诚实谋生而来的。

不要让我们对这些外劳的整体看法成为我们自身尊严问题的悲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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