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亲母亲罗秀凤上诉成功,3名子女单方面改教无效,即起恢复兴都教徒身份。
罗秀凤是在去年5月入禀上诉庭,寻求推翻高庭的裁决,即其3名孩子仍是穆斯林的判决。
由法官哈德利亚(Hadhariah Syed Ismail)为首的上诉庭三司,今日是一致裁决,玻璃市州法规允许只需一名父母同意,即可让子女改信伊斯兰的规定违宪。
当时,上诉庭共批准罗秀凤提出的9项申请,包括宣告其3名子女是兴都教徒。
“高庭未解决诉讼中的两个关键问题,即单方面改教是否违法,及玻璃市州法规第117(b)条款是否违宪,因为它违反了联邦宪法第12(4)条文。”
“高庭法官未能回答这两项问题,显然导向明显的错误方向,这也相当于法律错误。”
哈德利亚下判时引述,联邦法院在英迪拉(Indira Gandhi) 案,裁决单方面改教为无效的案例, 仍对下级法院具有约束力。
“最关键的是,罗秀凤并没有同意其子女成为穆斯林。有关单方面改教的课题,我们受制于英迪拉的判决,即必须获得双亲同意,未成年子女才能改信其它宗教。”
“在这起案件,毫无争议的是,罗秀凤并未同意3名子女改信伊斯兰。”
罗秀凤是在2022年3月入禀诉讼,寻求法庭宣判允许父母单方面,转换未成年子女宗教信仰的州法规违宪。
根据诉状,她也要求法庭宣判,其14岁的双胞胎女儿与11岁的儿子,仍然是兴都教徒。
“由于孩子还是未成年人,他们既未经我同意,是不能合法地信仰伊斯兰。”
惟高庭较后撤回罗秀凤的上诉申请,包括声称孩子们是自愿宣誓皈依伊斯兰;罗秀凤因此入禀上诉庭,寻求推翻高庭的判决。
罗秀虹的代表律师是斯里慕甘和古纳马拉,以及玻璃市宗教及马来风俗理事会的律师是莫哈末哈尼夫,玻州法律顾问莫哈末拉迪代表玻璃市改教登记官、阿斯里和玻璃市州政府。
另外,莫哈末哈尼夫告诉记者,他接到指示就今日的裁决,向联邦法院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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