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法妓院违法伊教义”   槟宗教司:无助减少强奸案


旺沙林指出,在我国建立妓院的提议,违反大马将伊斯兰教定为联邦宗教国家的立场。(档案照:透视大马)

槟城宗教司旺沙林批评本地知名穆斯林演员兼企业家罗斯炎诺日前提议,我指国有必要设立合法妓院一事,并说这非无助减少强奸案件,反而会为国家带来更多问题。

他今日发布声明指出,在我国建立妓院的提议,违反大马将伊斯兰教定为联邦宗教国家的立场。

“身为一名穆斯林演员,居然建议为外劳建立妓院,让我感到非常惊讶。”

“这样的提议,显然是在鼓励不到的行为。我相信,所有穆斯林都知道通奸是一种犯罪行为,可能对个人、家庭和社会造成巨大伤害。”

他补充,正因如此,古兰经里严格禁止通奸,并认为这是一种可惡的做法(fahisyah)。

日前,罗斯炎诺接受播客节目访问时指出,我国大约有300万名外劳,因此设立妓院让他们解决生理需求是必要的。

他认为,如果外劳没有地方发泄,令人担心可能会引发潜在的性犯罪。

不过,他强调,这只是个人观点,其余则交给观众自行判断。

无论如何,这番言论引起网民热议,一些人支持他的观点,不过一些人则批评他误导大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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