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反贪会无权调查纳兹兰 高庭明年1月17日裁决MUDA申请


法庭择定于明年1月17日,对MUDA的申请作出裁决。(档案照:透视大马)

法庭定于明年1月17日,对统民党(MUDA)的申请,寻求法庭裁定反贪污委员会无权调查审理前首相纳吉涉贪入狱案件的上诉庭法官纳兹兰,作出裁决。

代表反贪会和政府的高级联邦律师阿末哈尼尔,反对统民党的上述申请,除了指这是一项学术课题,统民党所提出的质疑不是一项课题,因为联邦法院在纳吉的案件和其上诉案已作出裁决。

他在陈词时告诉高庭法官阿末卡马,法院对纳吉案件的判决已被接纳,首相拿督斯里安华也已于今年6月19日的国会上议院问答环节,针对上述争议作出解释。

“安华告诉上议院,反贪会的调查显示(纳兹兰)没有犯下刑事罪,总检察署也同意这项结论,因此,答辩人虚心要求驳回(MUDA的)申请并承担堂费。”

统民党的代表律师林伟捷陈词时强调,反贪会没有权限,遑论拥有专业知识,以针对有利益冲突或违反2009年法官操守的上级法庭法官,进行调查或查明结果。

“任何有关2009年法官操守的违例投诉,必须在联邦宪法第125(3)及(3A)条文,或2010年法官操守委员会法令下,经由首相或马来西亚首席大法官指示与处理。”

“因此,此事必须交由联邦法院定夺。”

法庭较后择定于明年1月17日,针对MUDA的上述申请作出裁决。

反贪会在今年2月20日向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东姑麦润提呈报告,指纳兹兰违反法官职业操,并建议麦润对纳兹兰采取纪律行动,不过,联邦法院则指反贪会的调查并未按正当程序进行而拒绝接受调查结论。

安华在国会则说,反贪会对纳兹兰进行详细调查后,认为纳兹兰未犯下任何刑事罪行,总检察署也认可这项调查结果。

统民党在今年4月12日同时寻求法庭宣判,有关反贪会调查结果显示纳兹兰违反法官道德守则,或者在审理纳吉涉及的SRC国际私人有限公司4200万令吉洗钱案中存在利益冲突的行动违法和违宪。

纳兹兰担任吉隆坡高庭法官时,是纳吉被控挪用SRC公司4200万令吉案的承审法官。

他在2020年7月28日判纳吉在SRC案中的7项失信、洗黑钱和滥权罪名成立,监禁12年及罚款2亿1000万令吉。

联邦法院去年8月23日驳回纳吉的终极上诉,维持高庭的原判,纳吉随即入狱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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